▲不少人在各大求職平台求職時,常遇到公司薪資僅寫「面議」。(示意圖/取自Pexels)不少人在各大求職平台求職時,常遇到公司薪資僅寫「面議」,而到了面試時才發現薪資完全不如預期。立法院於11月9日三讀通過,未來職缺薪資未達新台幣4萬元時,應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,禁止寫「薪資面議」,而該條文公佈後,引起不少網友熱議。立法院於11月9日三讀通過《就業服務法》部分條文修正案,未來在雇主招募時,若職缺月薪未達4萬元,必須公開薪資範圍,禁止寫「薪資面議」,違者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。雇主也不能因為求職者的星座、血型等條件,歧視勞工,違者可處30萬到150萬罰鍰。▲不少人在求職時,常遇到公司薪資資訊僅寫「面議」,而到了面試時才發現薪資完全不如預期。(圖/東森新聞資料畫面)而該修改條文公佈後,就有工商團體提出質疑表示「一旦講明薪資範圍,來面試的求職者理所當然會被認為是同意這樣的薪水,即使求職者自身條件能爭取到更高薪水,資方也不會調高。」而該說法也遭到網友撻伐「沒四萬有甚麼好比來比去的啦,又差沒幾千」、「不公開叫哪門子的自由市場,我看是恐減損(資方)的議薪空間」、「都沒四萬了!議個屁喔」、「不到四萬要議什麼?當奴隸嗎?」。求職者最關心的就是薪資,但不少求職網站上,雇主都只寫「面議」,使不少人認為資訊不對等,常常遭到壓抑薪資,有損工作權。不少網友認為即使未滿4萬元職缺需公開,只要換種寫法就可以順利的鑽漏洞,「薪資40000,底薪其實只有26000加班加到死」、「只要寫含績效獎金40k就好了,還不簡單」、「未滿四萬才要公開薪資範圍,這還不簡單,資方就在求才資訊說薪資範圍是23k~40k不就好了?有什麼用?」、「22000~40000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22000」。更多東森新聞報導求職大不易!六都青年失業率 北市摘冠在職中卻不能求職?單親媽薪水不能斷卻遭公司酸:騎驢找馬媽寶來應徵?18歲求職者令人傻眼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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